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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1年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年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涉及大同市11个区县,抽查涉及大同市34家企业的6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1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20%。其中:电线电缆产品10批次,不合格6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60%;矿用W型钢带5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40%;托辊产品5批次,不合格4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高达80%;电动自行车产品5批次,不合格0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0%;型钢产品15批次,不合格0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0%;液压管产品5批次,不合格0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0%;锚杆及其附件10批次,不合格0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0%;菱形金属网5批次,不合格0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0%。

抽查不合格情况

1.电线电缆。抽查了6家企业的1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重点检验了外观、尺寸、导体电阻、拉力试验、绝缘和护套厚度、绝缘和护套抗张强度、断裂伸长率、绝缘热延伸、绝缘热收缩、热失重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60%。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导体电阻(20℃)、绝缘热延伸试验。

2.矿用W型钢带。抽查了3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重点检验了外观、尺寸、力学性能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40%。不合格项目为厚度、抗张强度。

3.托辊。抽查了3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重点检验了尺寸、径向圆跳动、旋转阻力、浸水密封、跌落试验、轴向承载力、轴向窜动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高达80%。不合格项目为跌落试验、浸水密封试验。

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承担后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暂行规定》(晋市监质监〔〕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依法责令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查找不合格原因。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并依法追溯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

(二)督促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做好整改工作,严把质量进货关,及时组织复查,对严重不合格产品经销企业要开展约谈,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三)承担后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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