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新闻报道,在兰海高速上发生连撞的车辆为”挂靠车“。“挂靠车”其实是汽车租赁行业的一个俗称,在运输行业中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社会上的闲散车辆,依托汽车租赁公司进入租赁市场,这种方法是很多汽车租赁公司吸收社会闲散车辆从事经营的一种手段。可能很多人对于这个名词不是很熟悉,我们来探究一下这种挂靠货车究竟存在着哪些问题。年7月6日,曾在广州发生过一起车祸事件,肇事大型客车碰撞中央分隔带护栏,导致车辆仰翻,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当时造成了多人伤亡的情况。调查查明,事故车辆的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挂靠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揭西分公司名义营运,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揭西分公司名下全部车辆都是私人购车以公司名义变相挂靠经营。所谓的变形经营就是只收钱、不管理。据悉,当时当地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客运车辆普遍存在着变相挂靠经营的问题,而且有关部门对此问题存在失察。揭阳汽车运输总公司揭西分公司、揭西县汽车运输总公司、揭阳汽车运输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王喜荣车队共7家企业和个人被处以行政处罚。而且汽车挂靠的相关企业也被列入了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而且这三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也受到了严惩,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所以对于肇事车辆所挂靠的公司,可能不会因为自己的推辞,说肇事车辆为挂靠就摆脱自己的责任。因为被挂靠公司从挂靠车辆的运营中取得了服务费等利益,就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赔偿责任。从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效益出发,既然被挂靠公司从挂靠车辆上获取了利益,就要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法院在判决被挂靠公司在收取相关费的情况下,就会让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你认为肇事车辆挂靠的公司能不能逃脱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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