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贤春)为了加强对全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指导和重点跟进,切实加快推进我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和年省民生实事办理,根据《广东省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成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工作推进组的函》(粤地灾防治办〔〕8号)要求,11月17-19日,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卢映新带第四片区调研指导工作组一行四人赴惠州、汕尾、揭阳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调研指导工作。
指导组先后现场调研了惠东县平山街道蕉田社区和平村1至22号后山滑坡工程治理、陆河县上护镇上护洋岭村高山寨避险搬迁、揭西县金和镇南侨中学崩塌专业监测等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召开了市、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队伍、工程治理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在听取市、县自然资源局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导组成员指出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中尚存在个别工程治理施工进度慢、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尤其是单项超过万元项目的资金执行率偏低、筹集落实各市、县“三年行动”资金不到位以及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全覆盖落实不全面等问题。
卢映新代表调研指导工作组,肯定了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局对推进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和年省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的落实总体到位,今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任务可望按计划完成,同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和建议。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三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和资金落实;四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省自然资源厅、省地环总站及局地科处有关同志全程参与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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