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
年5月31日撤销河婆镇设立河婆街道办事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属派出机构,不能设立婚姻登记处,街道户籍居民婚姻登记业务应由揭西县民政局负责办理。鉴于方便办公,我办受县民政局委托,自设立河婆街道办事处之日起,协助县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现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经与县民政局商定,自年4月20日起,我办不再协助县民政局办理本街道户籍居民婚姻登记业务,街道户籍居民如需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的,自年4月20日起到揭西县民政局办理,办公地点设在:揭西县民政局办公楼一楼揭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方便群众办事,请各村(居)委及时通知本辖区群众。
揭西县河婆街道办事处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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