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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一司机撞死人后弃车逃离现场,隔天投案

据“揭西交警”发布通稿称:1月27日1时10分许,彭某芳(男,年9月出生,五云镇人)驾驶粤B6J号小型轿车(载彭某命,男;彭某凡,男)从河婆街道霖都大道沿新安路往五云镇方向行驶,途经新安路计生局门前路段时,碰撞到行人张某香,造成张某香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揭西交警办案人员接到警情后,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事故发生后,彭某芳弃车逃离现场。迫于法律压力,1月28日上午9时彭某芳到揭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当天即执行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肇事司机彭某芳供述:事发前与彭某命、彭某凡在河婆街道霖都大道一家石锅鱼饭店吃宵夜,共同饮了半瓶ml洋酒,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害怕便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喝酒后驾车肇事,造成了害人害己的惨痛后果。

目前这宗案件正在办理中,等待彭某芳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一宗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又一次证明了:酒后开车危害大,出了车祸害了家。前车之辙,后车之鉴。这一宗酒驾肇事的惨痛教训,不能不引起广大司机朋友的警醒与吸取。

对于酒后驾驶行为,我国于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文禁止并严厉惩治。而且,对于醉酒驾车严重违法行为,于年5月1日起,我国已实行“醉驾入刑”。可是,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司机朋友抱着侥幸心理,在喝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辆。殊不知,人一旦喝酒后,在驾车时,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会造成手脚触觉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会造成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无法正确判断距离与速度;会造成视觉模糊,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极容易发生事故。一宗又一宗的酒驾车祸,让多少家庭陷入痛苦之中。完全可以说: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对于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违法行为,揭西交警不断以高压态势进行强力打击。去年以来,揭西交警高度重视查处酒驾工作,不断加大力度,千方百计采取具有针对性措施,从严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努力遏制因酒驾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重点时段与关键节点,不断出动警力,掀起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打击行动。年以来,共已查处酒驾宗,查处醉驾12宗。

在此交警部门呼吁:节日期间,特别是随着今年新春佳节的即将到来,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谨请每一位司机朋友要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创良好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图文编辑:潮汕人家

法律顾问: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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