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揭西县召开集中清理整治“小产权房”专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集中清理整治“小产权房”工作进行部署。该县提出,要切实提高认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把握工作重点,全面清理整治,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小产权房”违建行为。
揭西县提出,要加强工作认识。全县各乡镇(街道)要正确认识“小产权房”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切实增强清理整治“小产权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要把握工作重点,坚持“先调查清理、再整顿治理、后规范完善”的基本思路,按照“已售房屋分类处理促完善、在建项目坚决查处不手软、新建项目从严遏制零容忍、责任追究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总体要求,立即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做到部署到位,按照已印发的工作方案,迅速启动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做到调查摸底到位,对辖区内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情况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调查摸底,为清理整治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做到案件查处到位,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违法违纪责任人要坚决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拆除整治到位,关键是选准典型,坚决拆除,重点整治,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发挥震慑作用,坚决刹住违法乱建歪风。
为切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揭西县要求,要加强协作,作为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牵头组织开展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协作,共同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督查,适时对各地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严肃法纪,对违法违纪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人员,严厉问责、严肃处理;要加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管控,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日常巡查,坚决杜绝新增加的“小产权房”项目,切实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秩序。
来源:揭阳日报,林伟初杨浩杰
相关链接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