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广东省“绿色学校”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教后勤函〔〕3号)安排,经各地市初评、我厅复核。现将拟认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2月2日至2月9日。如对拟认定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我厅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联系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学校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