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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全省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排名公布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年1~3月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空气质量方面,在全省21个市中,广州排名第13位,提升幅度与东莞一起并列第二。

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6.8%

空气质量方面,年1~3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6.8%,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1%(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7%(18微克/立方米)。臭氧(O3)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64.4%和18.1%。

城市排名方面,今年1~3月,按照AQI达标率由高到低排名,全省空气质量前三名依次为河源、汕尾、梅州和茂名市(2市并列第3),后三名由低到高为东莞、江门和中山市;珠海市AQI达标率同比下降,深圳、韶关、梅州、阳江、潮州、揭阳和云浮市同比持平,其余13市同比提高,提高幅度由大到小前三名依次为佛山、广州和东莞市(2市并列第2)。

区县排名方面,按照AQI达标率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季度前10名依次是:汕尾陆丰市、揭阳揭西县、揭阳惠来县、湛江徐闻县、惠州龙门县、梅州平远县、河源连平县、河源龙川县、深圳大鹏新区(6个并列第4)、深圳盐田区、清远连南瑶族自治县、肇庆封开县、河源紫金县、汕头南澳县(5个并列第10);后10名由低到高是:东莞莞城街道、东莞麻涌镇、东莞南城街道、佛山禅城区、东莞东城街道、广州荔湾区、广州天河区、东莞万江街道、江门蓬江区、广州番禺区(2个并列)。

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0.5%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年1-3月,各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89个)水质达标率为%;县级行政单位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镇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77个)水质达标率为%。

全省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90.5%;劣Ⅴ类断面占0.7%。

基于个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按照城市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全省水环境质量前三名为肇庆、河源和中山市,后三名由高到低为揭阳、潮州和汕头市。揭阳、茂名、阳江等8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潮州、湛江、梅州等7市同比有所下降(韶关、河源、中山、江门、肇庆、清远市所有国控断面均达到水质目标且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不参与水质变化排名)。

广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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