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和推进阳光司法,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4月15日,苍溪县检察院就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此次听证的案件系杨某与沈某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该案经过了一审及再审,杨某不服生效裁判,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为保证听证过程的透明和公正,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利,苍溪县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共5名听证员出席并监督听证工作,并邀请了原审法院承办法官现场答疑解释,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承办检察官先就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了详细阐述和说明。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监督的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的陈述进行了答辩,同时双方对案件中出现的新证据发表了意见,并对案件争议焦点全面陈述了各自意见,原承办法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最后,听证员就案件情况进行了提问,针对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讨论,最后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发表了各自的意见,5名听证员一致支持原审法院的判决和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支持监督意见。
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进一步增强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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